标王 热搜: 北汽新能源  电动汽车  电动车  充电站  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  第一电动汽车  动力电池  新能源  锂电池 
 
 
当前位置: 首页 » 电动汽车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电动汽车充电不再愁!邯郸首家充电站建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31  浏览次数:456
核心提示:5月29日,我市首家家用电动汽车充电站建成并进入调试、验收阶段,预计在6月底和其他四座充电站一起投入使用。此举将大大加快我市
5月29日,我市首家家用电动汽车充电站建成并进入调试、验收阶段,预计在6月底和其他四座充电站一起投入使用。此举将大大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步伐。

这座充电站位于国家电网邯郸供电公司开发区供电营业厅门前。站内共设有8座整车直流充电机,可同时为8辆家用电动汽车充电。据了解,今年3月,国网河北省供电公司批复在邯郸城区内建设首批5座充电站,随即项目开始招标,4月底动工。5月29日,位于开发区的这座充电站首先建成。

国网邯郸供电公司刘博工程师介绍说,充电机采用国标接口,9芯接线柱。只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动汽车都可以在此充电。充电站采用的直流充电方式,功率大,单体功率达到60千瓦,充满电只需40分钟左右。比居民家里的交流电更安全、更快捷。

据悉,我市的充电站采用自助充电模式。车主到供电营业厅免费办理一张储值电卡后,像自助加油一样完成充电。电价按照省发改委、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目前,市内已有包括丛台供电营业厅在内的4家营业厅可以办理储值电卡。

另据了解,我市将在下半年在城区内再投资建设15座充电站。
据介绍,目前市场上纯电动汽车百公里耗电成本不到8元,实惠、环保。

新闻链接:
近日,我省出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办法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超市卖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医院、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建设项目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建设或预留充电安装条件。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可结合旧区改造、停车位改建逐步实施,在2020年前达到总停车位的10%。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规定,河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实行分类定价。类别暂划分为纯电动公交车、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环卫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上限暂由省物价局制定,具体标准授权各设区市、扩权县(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倾斜、有优惠”,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燃气)汽车使用成本原则确定,非经营性充换电设施,不得收取充换电服务费。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上限标准每千瓦时暂定为:纯电动公交车0.6元、七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环卫车1.6元。 
 
[ 电动汽车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电动汽车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域名转让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皖ICP备15007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