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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投放2000辆电动车用于分时租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4  浏览次数:926
核心提示: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根据市政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工作部署,决定从我市今年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中划出2000个,专项用
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根据市政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工作部署,决定从我市今年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中划出2000个,专项用于分时汽车租赁,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配置给有意向的企业。


汽车分时租赁

分时租赁是租车行业新兴的一种租车模式,是指以小时计算提供汽车随取即用租赁服务。相比寻常租车的“日租”形式,分时租赁更适合满足城市内部短途出行需求。通过把一辆汽车在不同时间段分配给不同用户使用,鼓励短时用车、衔接式用车,从而有效减少对中心城区车位的需求。有测算显示,一辆分时租赁汽车,运行效率相当于6辆私家车。深圳首个电动汽车分时租赁项目已于今年7月5日启动试运营。

本次招标2000辆分时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偿使用且专用于分时汽车租赁,分4个标的,每个标的为500个指标,不得转包分包,不得使用该批次车辆从事其他汽车租赁业务。2000个分时租赁电动小汽车指标从今年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划出,不另外新增指标数量。

企业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且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汽车租赁”;

2、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具体要求为:

1、投放车辆的车型为列入国家工信部相关目录的新能源小汽车,全部车辆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牌;

2、运营场地面积7500平方米以上,分布网点不少于50个;

3、建立智能化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调度管理、自动计费系统、预约管理系统等;

4、车辆安装符合主管部门规定的车载卫星导航定位设备并按要求接入政府监管平台;

5、具备相应的充电设施和维保能力。

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简介、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等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是15日18时。

意向企业确定为竞争性谈判对象后,参与投标,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中标者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要求完成的,收回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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