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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闽侯县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更正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8  浏览次数:1497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闽侯县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项目编号:[350121]JL[TP]2018002-1一、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母成洁项目
项目名称:闽侯县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项目编号:[350121]JL[TP]2018002-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母成洁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0066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6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闽侯县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原公告地址:http://cz.fjzfcg.gov.cn/3500/notice/d2bad35854053876b45269f56e50dee2/185495dfd35e4681aff2052868361585/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公告项目名 称:闽侯县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121]JL[TP]2018002-1
3、首次公告日期:2018-06-26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工程设 计电力专业甲级资质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接受的合同包有:合同包1





供 应 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描述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 应
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工程设 计电力专业甲级资质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接受的合同包有:合同包1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2018-06-26 10:05-2018-07-02-10:05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07-06 09:00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18-07-06 09:00。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写字楼十号楼16层1601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0、采购人名 称: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

项目负责人:江作远

联系电话:13615002530

11、代 理机构名 称: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5层515

项目负责人:母成洁

联系电话:0591-87300665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06-25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单位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江作远1361500253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写字楼十号楼16层161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母成洁0591-8730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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